债权转让是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不得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同意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不得针对善意的第三人。当事人约定不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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