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单位交的部分可提取。提交身份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到银行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持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中心在3天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分析
公积金单位交的部分能取出来。当事人可以提交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支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拓展延伸
公积金追缴:个人部分是否必须缴纳?能否提取未交纳的款项?
在公积金追缴情况下,个人部分的缴纳通常是必须的。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的储蓄制度,旨在为个人提供住房购买、租赁、装修等相关支出的资金支持。因此,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个人部分的公积金应当按时缴纳。至于未交纳的款项,一般来说是不可提取的。公积金的提取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购房、租房、还贷、大病医疗等特定情况。未缴纳的公积金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因此无法提取。建议您遵守相关规定,按时缴纳公积金,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和享受相关福利。
结语
公积金单位交的部分能取出来,当事人需提交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中心将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将由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个人公积金缴纳是强制性的,未交纳款项一般不可提取。建议遵守规定,按时缴纳公积金,以维护个人权益和享受相关福利。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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