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应该秉持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主动提供理赔进展情况,确保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提供理赔进展情况,被保险人可以提出书面要求,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相关信息。如果保险公司仍不配合,被保险人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并应当及时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供理赔进展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交易秩序。当事人不能以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前提,要求对方履行其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信息,包括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成分、产地、价格、生产日期等内容,以及售后服务和纠纷处理方式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二条:民事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信息权和证据权,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采取合法的方式获取、保存、使用、呈现证据。被诉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收集相关证据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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