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2、购房合同是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一、变更房屋备案合同配偶要同意吗
变更房屋备案合同不一定需要征得配偶同意,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双方,变更房屋备案合同,是夫妻双方变更房屋备案合同内容的共同意愿。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同时签字,房屋备案合同变更需经配偶同意;
2、如果买方只有一人,则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
一、变更房屋备案合同条件如下:
1、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
2、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
3、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
4、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
5、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
6、购房者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
7、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购房合同备案撤销流程如下:
1、合同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先到房管部门撤销备案,并取得备案合同注销证明;
2、从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下载《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信息申请表》,双方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
3、撤销网签合同的,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解除合同书面协议,携带双方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撤销合同理由凭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申请表、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授权委托书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买卖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
4、变更网签合同信息的,由企业携带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合同理由凭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申请表、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授权委托书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由开发企业到场办理;
5、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受理企业申请。经审查,对符合合同撤销条件的,在系统中注销网签合同信息,并将楼盘表中该套房屋状态转为可售;对符合合同信息变更条件的,在系统中直接变更,房屋网签合同编号不变。
二、开发商能开购房合同吗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开发商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与购买者达成协议而制定合同的,但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涉及面广,房管部门要求开发商的合同需要经过备案登记
三、工程备案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
2、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3、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证一份。买受人合同丢失既不影响办证,也不必担心对方更改。
4、如果买受人丢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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