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资讯 线路攻略 景点大全 国内游 境外游 美食特产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场地租赁和房屋租赁的税率

2023-10-23 来源:锐游网

法律主观:

个人出租房屋,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1)房产税: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3)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按适用比率缴纳。前面已提到,教育费附加为3%,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法律客观:

房屋租赁要交哪些税?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房屋租赁税费缴纳如下:1.对产权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屋租赁业税收。2.凡提供房屋出租行为的个人为房屋租赁业税收的纳税义务人。3.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由承租人或房产代管人、房产使用人代扣代缴房屋租赁业税收。4.对出租房屋的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的方式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告知书》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