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女方不允许男方看孩子,男方可以先与女方协商,让女方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权。协商不成的,男方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女方配合行使探视权。如果法院在起诉后判决如何行使探视求或双方诉讼离婚,法院已对探视权的行使作出判决,但女方仍拒绝让男方看孩子,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来说,法院的强制执行只会采取措施消除障碍,而不会对儿童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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