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违法处罚和记分并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整治。该行为将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1000-2000元罚款的处罚。再次犯罪或组织、介绍他人进行此类行为的将面临拘留和2000-5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同时违法所得将被没收。每位车主在窗口处理违法行为时需拍摄与驾驶证在一起的照片以确认身份。驾照卖分行为不值得冒险。
法律分析
为了整治驾照卖分的违法行为,新修订的刑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一次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考,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每位车主去窗口处理违法行为时,都要在窗口被拍一张本人与驾驶证在一起的照片,确认违法行为系本人来处理的。
如果查出是“卖分”,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真不值得!
拓展延伸
驾驶员违规代扣分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驾驶员违规代扣分行为是指驾驶员为了帮助他人或逃避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违法行为的扣分计入其他人的驾驶证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后果。一旦被查实,驾驶员可能会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等处罚措施。此外,驾驶员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他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因此,任何驾驶员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以违规代扣分的方式规避责任,以免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结语
遵守交通规则,不违规代扣分,以免面临严重法律后果。驾驶员应意识到违规代扣分行为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等严厉处罚。同时,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需赔偿他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请每位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为他人代扣分,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三条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领取时应当确认表格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五)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四条 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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