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3、这说明村民委员会对民间纠纷只能进行调解而不能裁决。村民委员会裁决民事合同,显属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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