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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的几种情形

2022-07-05 来源:锐游网

转化型抢劫的三种情形具体如下:

1、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2、犯诈骗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3、犯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3、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从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主观上通过犯罪行为所追求的非法利益、状态或者结果,不是指直接故意中的意志因素,而是指故意犯罪中,行为人通过实现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后,所进一步追求的某种非法利益、状态或者结果。转化型抢劫罪中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窝藏赃物是指行为人通过转移、隐匿的手段保护盗窃、诈骗、抢夺所得的公私财物,不被恢复到原有状态。抗拒抓捕是指犯罪分子抗拒司法机关依法对其采取的拘留、逮捕等强制举措,以及在犯罪时或者犯罪后被及时发现,抗拒一般公民将其扭送到司法机关的行为。毁灭罪证是指行为人为逃避罪责,湮灭作案现场遗留的痕迹、物品以及销毁可以证明其本人罪行的各种证据。如果行为人在实行盗窃、诈骗、推荐过程中,尚未取得财物时就被他人发现,为了非法取得财,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就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直接定抢劫罪,而不定转化型抢劫罪。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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