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需要确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础和计算系数。病假工资的基数有三个原则确定,即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标准确定,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系数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计算公式为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法律分析
病假工资的计算,需要确定两个变量,第一个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础,第二个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计算公式: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基数计算方法应遵循一定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月发给病假人员工资,并支付其病假期间的工资报酬。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包括医疗保险。
因此,病假工资基数计算方法应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执行。在计算病假工资基数时,应先扣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依法参加社会统筹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然后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病假职工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报酬。
结语
病假工资的计算需要确定两个变量,即病假工资的计算基础和计算系数。根据规定,病假工资的基数应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标准确定,且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系数则需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进行计算。确定病假工资的数额可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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