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推进我校新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结合我校的具体特点和优势,努力实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学校决定大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宗旨: 依据小学新课程标准,积极开展“学生社团”工作,促使更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生潜能,拓展学生特长,学生个性得到发展,从而使教师的教育水平得到提高,校园生活得到丰富,使学校教育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李丽萍
副组长:王新荣 师桂芸 三、社团组成
艺术社团:合唱团、绛鼓、民乐、民舞、马克笔画、创意手工、硬笔书法、软笔书法。
体育社团:跳绳、篮球队、足球队、乒乓队、跆拳道、柔力球、象棋。 共15个社团均由我校艺体特长教师、外聘教师进行指导教学。 四、统筹安排,确定课程
为加强常规督促管理,避免社团活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规定如下: 1、定活动课程: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社团活动课程。
2、定活动目标:重点针对校队社团活动成果进行考核,纳入期末评定的重要依据。(后详)
3、定活动时间:社团活动每周三下午两课时的固定活动时间。
4、定活动内容:指导教师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动内容开发,研究适合本组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初步制定社团活动教学计划。 5、定指导老师:学校每个社团小组设指导教师一名。 6、定活动地点:确保各社团活动小组有固定的活动地点。 五、具体活动措施:
1、社团要本着学生自愿和教师选拔、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报名。
2、每次活动时间的师生准时地到达活动地点。每次活动开始,指导老师一定要先在社团活动点名册上清点人数再训练,没到的学生要弄清去向并在记录册上写明。
3、社团教师活动时需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做到安全无事故,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各社团教师拟定活动计划,每周备有活动记录教案,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记录册填写完整过程清楚。学生活动时老师不干其它有碍于指导的事,不允许让学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动。活动时间未到,学生不得提前脱离活动状态。 六、社团活动实施要求
1、年级全覆盖:即社团活动要覆盖全年级每一名学生。
2、学校每个社团指导教师为该社团开展活动的安全直接责任人,每次活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3、任何社团不得以开展社团活动的名义向学生收取学费和杂费,学生个人参加
活动所需物品由其自行购买,学校和教师不得代购或代办。
4、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社团活动的成效,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教师的带领和指导下,开展所选项目巩固性训练。 七、社团管理
1、每个社团指导老师由学校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组织、计划、执行、评价、总结等工作,年级组为每个社团提供一名助教老师,协助指导老师管理学生的相关事宜。 2、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各项对外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3、各社团应积极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封面(社团全名、指导老师姓名)、目录、社团简介、活动计划、活动方案、成员名单、评价等。
4、社团活动是教学活动的延伸与重要补充,不得利用上课时间从事社团活动。以校内活动为原则,若要参加校外活动或假日活动,需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生效。
5、各社团举办大型活动或跨社团活动时,应将活动实施计划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实施。并于活动后一周内提出活动报告,送交社团活动领导小组。
6、社团教师在社团活动中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情况特殊因公或因私不能上课,该教师需提前写出申请上报政教处,本社团活动由三年级组协助活动。
7、室外教师在开展活动期间,因天气原因不能在室外上,该教师应组织学生在室内活动,秩序不得出现混乱现象。
8、学校每学年将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细则另定)。对于表现突出的社团和指导老师,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并在各类评模评优活动中优先考虑。
平遥县第二实验小学体卫艺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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