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法院制度比较研究
【摘要】:美国无疑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其法院制度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已俨然成为西方成熟法院制度的杰出代表。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院制度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曲折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也正面临着改革的困境。本文从中美两国法院制度的历史比较入手,对两种社会制度下法院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法官制度、审判制度和法院行政管理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为我国法院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提供一些理论参考。论文第一章是从历史角度对中美两国法院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进行比较。首先勾画出美国法院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轮廓。北美殖民地时期的英国法院制度,是美国法院制度的直接根源。然而,美国法院制度又诸多创新之处,如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双重体制就最具特色,作为联邦最高司法机关的联邦最高法院更是写就了美国的宪政发展史。论文对中国法院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早在革命根据地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已经建立了审判机关,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为新中国人民法院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初步基础。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彻底否定国民政府旧的司法体制,全面引进苏联法院的体制模式,并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对苏联模式进行取舍和修正。1979年,在长达20余年的曲折反复时期结束之后,中国当代法院制度的改革开始,人民法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中美法院制度的发展历史,论文进行了多角
度的比较。中美两国法院制度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同的政治理论基础,在移植与继受法院制度过程中的态度、目的和进程、最高法院的功能、法官在法院发展史中的作用、法院的民间认同度以及法院自身对于改革的态度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差异。鉴于我国法院制度的建设已在不断探索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良好的政治环境又为法院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正在稳步推进的司法改革,将在法院职能、队伍建设、审判制度、司法行政等方面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院制度进一步完善。论文第二章是对法院在两国权力结构中的地位进行比较。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法院在权力机构中的地位和法院的权威决定了美国的法院享有更多的职能,如法院可以创造法律、进行违宪审查,甚至可以解决某些政治问题,而这些职能的赋予反过来又巩固了法院的权威和权力地位。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法院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的政治制度,法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因此,我国法院在司法相对独立的原则下,履行审理案件、权力制约和法律解释等职能。论文认为,要建立现代司法审中美法院制度比较研究判机制,必须对法院的权力运作和功能行使制度进行改革,应当探索并建立人大与法院、政党与法院之间的新型关系,使其与法院独立性保持协调一致,最终实现法院在国家体制中正确的权力定位和职能定位。论文第三章是对中美两国的法官制度进行比较。法官职业化是法官制度的必然发展方向。因为有一系列的法官制度作为支持和保障,美国的法官职业化程度较高。我国向来不重视法官职业化,但伴随着法律制度专业化、
经济全球化与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法官队伍面临严峻挑战。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提出“法官职业化”目标,但我们的发展起点却非常低,我国的法官队伍存在同质性弱、专业性低、技术性不足、独立性有待提高等诸多问题。本章从与法官职业化密切相关的法官遴选制度、法官培训制度、法官助理制度和法官保障制度入手,通过对中美两国这四项制度的比较研究,试图寻找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探求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法官制度。论文第四章是对中美两国的审判制度进行比较。审判制度是法院制度的最重要部分。中美两国有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的价值体系,又有不同制度选择,因此,两国的审判制度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论文在对几项重要的审判制度进行比较的基础之上,针对中国审判制度中有待完善之处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意见。在审判组织方面,分析了中美两国各自的特点,提出了规范我国法院审判委员会运作程序和职能的要求,认为基层法院应取消审判委员会,中级以上法院可保留审判委员会,但仍应对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改革。在审级制度方面,认为应当按照财政负担最小化、审级制度功能最大化的改革思路,兼顾公正与效率,建立两审终审和三审终审相结合的模式,以二审终审为原则,以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和部分案件三审终审为例外。在庭前准备制度方面,认为应当将庭前交换作为必经程序适用,由专人负责庭前准备工作,以求实现庭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确保双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平等保护。在庭审方式方面,认为法官的作用过于突出,而当事人的作用太消极,考虑到我国国情,现阶段应适当弱化法官的作用,突出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在诉讼模式上
采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的折衷。在陪审制度方面,认为当前有必要重新审视并总结人民陪审在理论上、实践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规范陪审员制度的适用、规范陪审员的选择程序、赋予当事人对陪审的选择权,以使陪审制度充分发挥其应有?【关键词】:法院制度法院历史法官审判制度法院管理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D916.2
【目录】:前言14-18第一章中美法院制度的历史比较18-60第一节美国法院的历史18-30一、殖民地时期的法院18-23二、美国法院的发展和创新23-30第二节中国法院的历史30-44一、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审判体系30-34二、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法院34-44第三节中美法院历史的比较分析44-56一、中美法院建立及发展的政治理论基础44-45二、法院制度的移植与继受45-49三、最高法院的功能与宪政49-51四、法官在法院发展史中的作用51-54五、民间认同以及法院自身对于改革的态度54-56第四节中国法院制度的未来展望56-60一、我国法院制度的建设在不断探索中己取得巨大成就56-57二、良好的政治环境为法院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57-58三、法院制度
的改革正在稳步进行58-60第二章法院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60-98第一节美国法院的权力60-75一、法院与三权分立理论60-68二、法院与联邦主义68-75第二节美国法院的职能75-78一、创造法律——定纷止争的伴随物75-76二、违宪审查76-77三、解决政治问题77-78第三节中国法院的权力与职能78-91一、人民法院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79-82二、人民法院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82-89三、人民法院的功能定位89-91第四节中美法院在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的比较研究——寻找司法改革的方向91-98一、中美法院制度的比较91-94二、中国法院权力运作和功能行使制度改革94-98第三章法官制度——法官职业化98-135第一节法官职业化98-104一、法官职业化概述98-100二、中国的法官职业化100-104第二节法官职业化的四个切入点104-134一、法官遴选制度105-111二、法官培训制度111-121三、法官助理制度121-129四、法官保障制度129-134第三节四项制度的内在关系134-135第四章审判制度135-191第一节审判组织135-144一、中国的审判组织现状135-140二、美国的审判组织140-141三、我国的审判组织改革从中国与美国审判组织的比较入手141-144第二节审级制度的问题144-149一、中美两国审级制度的比较144-146二、我国的审级制度改革从我国审级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146-149第三节庭前准备制度149-155一、效率和效益:庭前准备程序的基本法理149-150二、中美两国的庭前准备制度比较考察150-153三、我国庭前准备程序的改革153-154四、我国庭前准备程序改革的预期效果154-155第四节庭审方式的比较155-160一、中美两国的庭
审方式比较155-157二、中美两国庭审方式差异的成因157-159三、我国的庭审方式改革159-160第五节陪审制度160-172一、中国的人民陪审制160-162二、美国陪审制度的运作162-165三、美国的陪审制度及其与中国陪审制度的差异评析165-166四、对美国陪审制度的价值评价166-170五、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改革170-172第六节调解制度172-183一、中国法院调解制度的人文、哲学基础173-174二、调解制度的价值分析174-175三、中国调解制度分析175-176四、美国调解制度介绍176-178五、中美两国调解制度比较178-181六、完善我国调解制度的几点构想181-183第七节判例制度183-191一、中美两国判例制度比较184-186二、从美国判例制度的合理性看判例制度的改革186-188三、中国的判例制度188-189四、中国对判例法制度的借鉴189-191第五章法院行政管理制度191-199第一节中美法院行政管理制度比较研究191-196一、法院的预算和经费191-193二、法院的人事及内部管理193-196第二节中国法院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196-199一、改革司法预算和编制196-198二、调整审判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的比例198-199结束语199-201主要参考书目201-205 本论文购买请联系页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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