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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方案

2024-04-29 来源:锐游网

  20__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稳定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对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做好20__年三农工作`十九届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总体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保障粮食安全,不大规模返贫,继续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扎实有序地做好农村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村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农业和农村改革,推动农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有效促进农民和农村共同繁荣。

  一、全力做好粮食和农产品的有效供应

  1.确保粮食供应的稳定。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对粮食安全的同等责任,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农民粮食种植收入保障机制,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和储备订单直接补贴政策,加强粮食优惠政策,确保粮食种植者的合理收入。稳定粮食生产和建设123.88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抓好粮食流通,加强粮食监测预警,落实保供稳价措施,保持粮食市场总体平稳。加强粮食储备,完善应急成品粮油储存方式,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全力推进粮食种植、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环节节粮减损,加大节粮爱粮宣传,引导理性消费。

  2.落实长牙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党政耕地保护责任,严格遵守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发展边界的顺序,统筹规划实施三条控制线,逐步分解耕地所有权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逐步签署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责任的刚性指标。分类明确耕地使用,严格执行耕地利用优先顺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推进示范项目1万亩,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完成1个、接续实施2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项目建设,增强灌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

  3.丰裕“菜篮子”产品供给。坚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大力发展冬春设施蔬菜,鼓励城镇周边建设叶菜基地,促进蔬菜均衡供应。推进食用菌标准化生产,提高工厂化生产和设施栽培水平。积极发展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生产。优化畜牧生产结构,扩大肉禽、蛋禽和草食动物生产,稳步提升鲜蛋、乳制品供给保障水平。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支持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农、林产品质量监测预警,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保障农、林产品质量安全。

  4.保障生猪产能平稳。强化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保持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2万头左右、规模养猪场数量稳定在2400个左右,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总量控制、压小上大”原则,持续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推动养殖设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提档升级。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毫不松懈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省际动物疫病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跨省“调肉不调猪”和入省指定通道制度,夯实生猪产业安全基础。

  5.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深化河湖长制,持续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河湖系统管理。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9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亩,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26公里。推进一批现代化渔港、渔船通导装备能力建设,构建以数字化为支撑的河湖安全减灾体系。推进汀江流域森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农业领域生物安全监管,强化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扎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有效防治水稻“三虫四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农作物病虫灾害。加强防灾减灾演练,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机制。

  二、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6.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多措并举防止致贫返贫。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加强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搬迁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引导企业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加强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实行分类管护、规范处置,提升资产收益。

  7.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人纳入低保,有条件的地区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低收入人口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8.加快推动脱贫地区向乡村振兴转变。主动对接中央、省关于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帮扶政策。支持脱贫县、乡、村改善生产条件,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打造特色产品品牌。发挥消费帮扶、以工代赈等政策作用,帮助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打造现场教学示范点,优先选送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到涉农大中专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持脱贫县、乡、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山海协作帮扶,协助闽宁对口帮扶,扎实做好援疆工作。

  三、全力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9.不断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构建特色现代农业“1172”体系,创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形成更多特色产业强镇,促进特色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20__年七大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000亿元。实施省级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花卉苗木示范基地15个,完成全产业链产值130亿元以上,推进特色花卉产业园建设。实施食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山区竹木、茶果菜菌等加工业发展,提升县域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加快培育“红古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整市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培育一批乡村物流服务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建设乡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做大做强茶、文旅和康养等产业,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示范点和金牌旅游村,加大乡村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10.不断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全市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推进农业、林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鼓励扶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特色农业种质创新与优质新品种选育,发挥省农科院龙岩分院作用,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加快农业优良品种示范推广,加强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展示评价点建设。培育壮大种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强化种业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强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及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建设,加快优质稻“福香占”栽培技术集成模式,打造千亩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特色农作物种苗繁育基地、畜禽供种繁育基地建设。强化品种管理和种业市场监管,净化种业市场环境。

  11.不断提高农业科技现代化。加快农业科技集成推广,充分发挥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作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支持建设高标准钢架温室大棚。加快改造传统养殖网箱,推广山坳节水养殖技术。深入开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鼓励研发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和特色作物生产的农业机械,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推进福建龙岩国家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区项目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应用,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提升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支持建设一批数字乡村示范乡镇(村)。

  12.不断深化龙台农业合作。巩固龙台农业合作交流成果,高质量建设漳平中国台湾农民创业园,支持漳平中国台湾农民创业园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漳平中国台湾林农创业服务水平。加快龙台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加快发展,打造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13.不断加强农业支持保护。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持续加大“三农”财政投入力度。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探索制定服务“三农”重点领域目录,提升金融便捷服务能力。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信用乡镇、村、户评定模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进一步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断扩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打造“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完善“惠林卡”、林业区块链等林业金融服务项目。加强气象指数保险工作。

  四、全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4.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管理,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探索一批乡村治理有效模式。提升农村治理水平,推行近邻服务,促进邻里守望互助常态化。深入推进基层协商,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活动。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法进乡村”法治宣传,实施农村地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加大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15.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地区警务室建设,发挥“一村一警务助理”作用,探索群防群治新模式。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严格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依法就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

  16.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强化福文化建设,引导农村社会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程度、形成文明风尚。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定信心跟党走。全面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实践所建设全覆盖,加快建设一批村、社区实践站。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动力量下沉、资源下移,打造一批特色品牌。不断提升各级文明村镇创建水平。大力弘扬红色文化、优秀农耕文化,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加大移风易俗推进力度,持续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动完善村规民约,治理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净化社会风气,培育文明乡风,推广上杭县“殡葬改革”经验。

  17.加强农业农村固碳减排。推进水土流失深层治理、综合治理,建设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生态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绿肥种植、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__年分别减少2%以上。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机具回收处理体系。持续实施绿化美化行动,完成植树造林19万亩、松林改造提升50万亩,加强森林经营管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组织实施4个林业碳中和试点,建立健全森林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五、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8.切实抓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以项目化促进乡村振兴,全市实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400个以上,总投资5亿元以上。持续抓好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建设,继续按照串点连线成片、片区化打造的思路,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实施片区项目,全市实施片区建设项目130个以上,计划投资10亿元以上,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项目建设中产业项目投资比例不低于40%。扩大乡村振兴投入,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政府投入责任。

  19.切实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坚持村民主体,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应用,强化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加快“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强规划执行刚性,严格用途管制,强化规划许可管理。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深入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古民居和原生态自然环境保护利用,设立一批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

  20.切实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通乡达村路网布局规划,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60公里、改造危桥37座、农村公路安保提升141公里。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加快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推进城市公交延伸发展和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出台乡村电气化标准规范,推动建成一批乡村电气化示范点和示范项目。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完善应急广播体系,持续开展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建设乡村振兴直播产业基地和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加强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规划建设。

  21.切实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完成100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加快农村厕所改造升级,完善建管长效机制。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推进70个村庄建设管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20个村庄通过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100公里,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进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深化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启动建设崇尚集约建房县、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样板工程。深化村庄清洁行动,深化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森林村庄建设。

  22.切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大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各地办好乡镇高中,加强市农业学校等涉农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扶持县级职业学校改革发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及省级专项培训等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提标,推进常住人口800人以上行政村公益性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促进村卫生所规范运行。维护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开展门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加快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打造一批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逐步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等主题功能空间,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活跃乡村群众文化生活。

  六、全力推动农业农村深化改革

  2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和改革,做好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强化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严格入市程序和操作办法,进一步盘活资源、完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持续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规范完善宅基地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审批管理平台。

  2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回头看”,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健全集体资产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在线公开、在线监督。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试点范围,拓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路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部署开展村委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试点。按部署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促进农村要素流动、合理配置。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及现代化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机制。

  25.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新增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5家以上,新增培育农业产业化市级联合体14个以上、省级联合体5个以上。深化农民合作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试点,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新增示范社176家。加快培育家庭农场,新增示范场295家。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健全各级服务组织名录库,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完成生产托管服务7.9万亩次。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推进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26.广泛调动参与乡村振兴力量。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培训高素质农民9700人次,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培养农村电商、乡村建设工匠、农业经理人等一批乡村产业人才,加强对“土专家”“田秀才”培养使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鼓励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组织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兴业,捐资捐物,发展公益事业。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保障其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权益。支持党政干部、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技能人才等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七、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7.不断提高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完善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加快建立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完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制,研究谋划“三农”重大问题。加强市、县两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队伍,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县委书记是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组织抓好农村工作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落实。

  28.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共同富裕。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加强换届后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完善导师传帮带机制,加强村干部结对帮带。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带头致富、带领致富作用。坚持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三个一遍”摸排机制,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大力发展壮大村级组织集体经济,抓实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探索具有闽西特色的红色产业发展之路,总结推广跨村联建、村企共建、强村带弱村等发展模式,以组织形态创新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式发展。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完善村干部奖励激励办法,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29.不断打造新时代“三农”工作队伍。建立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强化乡村振兴指导员和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管理服务,鼓励驻村第一书记开展联建共建。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双向选择、按需选认、精准对接的要求,完善“订单式”需求和“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围绕市、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加快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覆盖所有乡村。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岗位,强化管理,激发队伍活力。强化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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