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加工产品概述
1、乙方送加工产品原料为:□电解铜板、□铜线光亮丝、□费铜锭、□废铜;
2、乙方提取加工成品为:□Φ8.0铜杆、□Φ3.0铜线、□其他品种。
二、原材料与成品计算方式
1、原材料与加工成品重量比1:0.98提货。□电解铜板加工费为:____元、□铜线光亮丝____元、□费铜锭____元、□废铜____元;
2、原材料甲方厂区称重,成品甲方厂区称重;
3、磅差按上期所交割电解铜合约规定执行。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原料到厂时间、成品交货时间;
2、原材料由乙方送到甲方加工厂区,成品交(提)方式:
□乙方到甲方加工厂区自提、
□甲方送货到乙方厂区,运输方式。
四、验收标准
1、原材料甲方品管员验收;
2、成品验收按GB/T3952—08铜杆验收,成品如有异议向甲方提出;
3、成品由甲方出具质保书、码单。
五、包装标准
1、□包子捆扎铜杆、铜线、□木托架、□架子。木托架押金元,架子押金元;
2、包子捆扎物为铜杆或铜线,乙方自行消耗,甲方不负责回收。
六、结算方式
1、加工完成付款。
七、违约
1、双方按照合同法执行,合同中交货条款执行。逾期交(提)货,每天按货物总价值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纠纷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仲裁委员会仲裁;
3、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传真件有效;
2、需要担保,另立合同附件有效;
3、甲方收到原材料,确认重量,开具收货凭证,乙方需拿甲方开出的收货凭证提货;
4、所有票据为双向开取,甲方不单独提供加工票据;
5、单方修改合同条款无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