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的 楼室内工程,为确保按期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分包方共同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
二、承包方式、承包单价及工程造价:
(一)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施工期间,不管工、料、机等价格如何变化,均不再调整单价和费用,承包单价不含税。
(二)承包单价
1)、承包单价: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金额为 万,工程量增减超过1.5%的,按附页列项单价调整结算总额。
③制作、运输、安装。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录、经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效签证为依据计算工程量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工程安装预算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3)、单价说明:
(1)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单价、辅材费、场内外装卸运输费)、机械费(包括但不限于:加工机械费、机械安拆费、进出场费、场内外运输费及其它机具费)、制作安装费、技术措施费、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加工损耗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及全过程中保险费用等。
(2) 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各项检验、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费。
(3) 甲供材为:。其余材料为乙方采购。
(三)、工程暂定造价
暂定价 万(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由甲方进行确认,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工程进度款。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并可支付至上月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 95%,满2年保修期后30天内付清5%余额。
3、乙方的收款帐号为:
4、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先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甲方审查。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应会同甲方劳资员按审查后的工资明细表一起发放工人工资,其余部分才能取走。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
四、材料、机具条款:
1、乙方凭领料单到甲方仓库领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材料损耗率按定额标准为准办理结算,超出限额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100%扣除,节约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50%奖励给乙方。
2、乙方凭领料单到甲方仓库领用由甲方提供的领用的机械设备,甲方实行限额用料制度,乙方必须妥善管理、合理使用,如遗失或损坏、超用按甲方采购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每批材料进场必须按技术要求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擅自将未经检验的材料进行施工,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安排退场,并安排合符要求材料重新进场,所延误的工期不顺延;如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与甲方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相符,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质量 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其品牌、规格、型号须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法定技术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材料质量证明。
5、乙方材料进场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时间4小时、非工作时间10小时)到场验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6、甲方有权对乙方货品质量随机取样,将样品密封并经双方在样品上作标识确认后,由甲方保存。必要时,甲、乙双方共同将该样品送甲方工程所在地产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经检验,乙方货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立即于三天内无条件无偿更换。
7、乙方机具、材料进场须提前通知甲方库管员进场时经双方共同清点认证备案,以作机具材料退场依据,乙方所有机具材料退场必须由甲方库管员开具出门条,否则甲方保安有权不让机具、材料退场。
五、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一)、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本工期计划作为甲方月度进度计划、下达工程任务书的标准。
2、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他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80%结算退场。
(二)、质量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本工程的样板间(乙方事先按甲方要求做好的样板房为准,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严格按样板房施工)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拆除、更换。若乙方拒不拆除、更换,或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仍不拆除、更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并提供相关报验资料后方能报甲方验收。
5、乙方有义务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甲方的《成品保护措施》,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损坏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违约金。
6、保修期限:工程自经国家有关质检部门、建设单位、甲方相关部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具体约定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保修期满,经检查质量符合使用要求,甲方支付保修金给乙方。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两天内派人维修,若乙方故意拖延,甲方有权另派施工单位施工,一切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超出保修金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2、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3、乙方应自办雇主责任险,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5、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六、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 乙方进场时,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分工向乙方进行交底。
(2) 提供施工图一份, 如乙方需增晒施工图,增晒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3) 负责提供现场设置有的垂直运输设备。
2、乙方职责:
(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需出具本企业各项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进京许可证及本工程施工的工地负责人的委托书等。
(2) 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3) 乙方队伍进场时,须提供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暂住证等证件,须按当地政府有关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5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押金给以乙方,逾期不予办理。
(6) 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事宜。
(7) 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参加各类保险。
(8) 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成品的,按甲方材料重新购进价的1.5倍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9) 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调,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
3、本合同各缔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缔约各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权利或义务全部转让第三人的行为,对本协议其它缔约方均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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