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雨雪冰冻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木江坪镇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木江坪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加强督查、主动防范的原则;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
(三)团结互助、公众参与的原则;
(四)快速高效、果断处置、全力抢险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重大冰雪灾害,由木江坪镇党委、木江坪镇人民政府组成雨雪冰冻灾害抗灾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木江坪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机构及职责如下:
指挥长: 杨正敬 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 刘继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组员: 廖志新 党委副书记
滕俊松 人大主席
徐潭军 镇武装部长
田玉祥 副镇长
姚 旋 副镇长
史久云 副镇长
成 员: 田 伟 派出所所长
周勇江 安监站站长
杨春笋 民政救助站站长
田凤菊 卫生院院长
龙承海 木江坪学区校长
郑 州 国土所所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木江坪镇办公室,由谭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设立冰雪灾害抗灾救灾小组,在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辖区的抗灾救灾工作。
(二)主要职责
镇抗灾救灾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镇重大冰雪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对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根据灾情变化研究抗灾救灾工作对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组织各村(居委会)开展组织转移安置、救助灾民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镇抗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各阶段防灾安全检查,组织编制各类抗灾救灾预案;收集、掌握、上报和发布气象及灾情信息;制定抗灾救灾应急具体对策方案,传达指挥部指令并监督实施;与灾区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各类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审查灾情和上报各类抗灾救灾信息;总结抗灾救灾工作;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镇指挥部成员单位抗灾救灾职责:
党政办: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防灾抗灾的宣传教育,及时、准确宣传抗灾救灾形势和各类抗灾救灾信息、数据上报。
民政办:及时做好灾情的统计工作,负责冰雪灾害的救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特别对重灾户、危房户、低保户、五保户、孤儿、生活困难残疾人等要给予重点救助。及时作好勘察、核灾,与市救灾办做好灾情发布、上报。
综治办:负责抗灾救灾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灾区进行应急抢险和实施抗灾救灾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救灾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盗各类物资器材、破坏的犯罪分子,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紧急期间,根据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工作。
国土所:及时做好矿山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诱发的地质灾害的预测、监测、预防和灾害隐患区群众住房的安全鉴定和监视工作,收集上报有关资料及灾害情况,研究制定灾害防御方案,督促落实防御措施。
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畜牧站:认真做好生猪、耕牛等大牲畜的防冻保暖工作,严防冻死冻伤牲畜。
三、应急响应、值守、信息上报
(一)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后,各职能部门及村(居委会)冰雪灾害抗灾救灾小组及时用报表、文字、图片及录像等各种方式汇报灾害情况,并密切注视灾情变化,随时收集上报新的灾情和抗灾动态,再由办公室统一收集信息上报上级部门。
(二)值守制度
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及联络员电话号码上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各村(居委会)冰雪灾害抗灾救灾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值班室电话:
(三)现场指挥
现场应急指挥和协调镇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部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以镇武装部长徐潭军为队长的37人民兵应急分队,负责应急抢险。应急分队名单附后。
(四)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各类应急工作小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需配备必要的救生、防护装备。抗灾救灾指挥部可在辖区内调配抢险应急各类救生、防护装备。
(五)群众的安全防护
各村(居委会)党支部和镇直单位要做好冰雪灾害的避灾工作。
卫生院要协助镇政府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疾病控制工作。
(六)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村(居委会)冰雪灾害抗灾救灾小组根据应急需要,通过抗灾救灾指挥部命令,依据相关规定,可以动员调用各类机动抢险队、群众性抢险救护队伍及民兵小分队等社会力量。
(七)应急结束
当气象条件好转,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应急状态自行解除。
四、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理
救灾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指挥部办公室改在镇民政办办公,由民政办主任负责抗灾救灾办公室工作。
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负责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证灾民基本生活。
在紧急抗灾期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灾情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灾情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二)社会救助
镇民政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迅速调拨救灾特效,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三)基本生活、医疗卫生保障
镇民政办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镇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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