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20xx年3月21日发布的广东省人大会机关办公楼东附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GPC061102HG013J)的招标文件及投标人疑问等问题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答疑内容及日期
1、勘误
1.1、采购清单中序号95、97、104、106、122、124、132项“材质要求及主要材料参考品牌”中,“饰面材料:面板贴木皮”改为“饰面材料:面板贴0.6mm进口樱桃木皮”。
1.2、采购清单中序号114项材质要求及主要材料参考品牌”中,“饰面材料;为进口阻燃麻绒,海绵;香港“东亚”牌,高强弹力,高压成型进口单板组成。五金:科鼎”改为“饰面材料;面板为25mm厚中纤板,表面热压美国富美家防火板,周边高温热熔封贴PVC胶边成型。五金:科鼎”。
1.3、采购清单中序号97项规格中“13张:3500W*600D*760H1张:4400W*600D*760H2张:5200W*600D*760H”改为“3500W*600D*760H”。
1.4、采购清单中序号37项(正厅级领导办公室大班台)规格中,“2350*2380*760”改为“主台2600W*1100D*760H副台1800W*500D*650H活动抽屉柜550W*740D*600H”。
1.5、采购清单中序号53项(副厅级领导办公室大班台)规格中,“20xx*2380*760”改为“主台2350W*1000D*760H副台1800W*500D*650H活动抽屉柜550W*740D*600H”。
2、答疑
2.1、预留金30万元(此费用不参与投标竞价,但计入总价,价格分计算时在投标总价中减去预留金在进行计算)请问最高报价430万元里包括了这预留金30万元吗?可否详细解释预留金30万元的意思?
答:最高限价430万元里包括了预留金30万元。预留金的使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中七、关于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2条:“采购人在本工程预留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附件2,此费用不参与投标竞价(但计入总价)。预留金是发包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并非支付给承包人的实际费用。”
2.2、清单中序号28书法条案、序号86装饰案台等具体规格不详,部分家具(书法条案、休息椅等)未配置图片。
答:部分家具尺寸、图片不详,请投标人根据装饰平面图和现场考察情况自行选定图样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采购人提供的图样、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允许更换部分家具款式(班台主台的尺寸、规格,背景柜样式、规格不允许调整),以更好的配合室内装饰设计效果。投标人提供的深化设计应与现场室内装饰相协调、与家具样板色调相一致。
货物采购清单中的规格、材质要求及数量均不允许投标人擅自调整。
2.3、投标保证金是4万元还是4.5万元?
答:投标保证金是4万元,招标文件中作相应修改。
3、采购人特别提示
3.1、七层主任会议室会议椅应为实木架皮面高档座椅,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图片不一定作为采购人最终选定的样式,投标人应根据同类工程经验选择款式并进行报价,评标时将对此项着重考虑。
3.2、办公家具现场安装阶段,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请参考广州市相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中标人进场后,根据需要配合的工作内容,应分摊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安装配合费给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室内装饰施工单位,此项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中标后不再另行列计。
4、更正日期:20xx年3月31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及签字后即回传我中心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二、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E-mail: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
E-mail: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谭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XX年三月三十一日
签收处:
(公司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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