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资讯 线路攻略 景点大全 国内游 境外游 美食特产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2021-08-19 来源:锐游网

  为切实加强灌南县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xx]91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多发、易发特点,全面排查和消除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下列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施工现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用明火,是否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是否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场所动用明火,动火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电(气)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将现场易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等。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条件到位情况。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是否设置,是否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各楼层楼梯口或施工升降机卸料口、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场所等部位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是否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分开,是否有安全距离;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的保管和施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3、职工宿舍、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彩钢夹心板填充材料是否采用A级阻燃材料;多层宿舍楼楼梯设置是否满足疏散要求;宿舍内是否存有违章用电、用气现象;宿舍门前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配齐到位等。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情况。施工企业、项目部是否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台账;现场日常消防检查工作是否到位,发现火灾隐患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己组织火灾救援演练等。

  5、监理单位消防安全监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在监理过程中,是否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对焊接、切割等作业过程进行巡查;对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或违章作业行为是否责令整改,是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

  三、工作步骤

  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xx年12月10日起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即本方案),对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要按照我局工作方案要求并根据各自施工现场实际状况,明确各自职责,迅速部署落实,切实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本方案工作重点的内容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动态管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及时复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我局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有关责任单位落实专人、专项措施、专门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对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并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研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历来火灾多发、易发,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导致火灾风险剧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要深入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农民工业余学校等活动,加强建筑工地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宣传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宣传教育,使所有作业人员掌握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三)强化检查督导。我局将对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重大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将把相关情况报灌南县消安委、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