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凡诊治患者的中、西医务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
2、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种类和报告办法。
3、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的程序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填写疫情报告卡时,要提高填卡质量,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
5、院长要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疫情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6、在填写门诊日志时,凡发现确诊为传染病时要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患者的详细家庭地址和病名。
7、对不执行本制度或因违反规定造成危害的,要按《传染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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