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由甲,乙双方签署版权转让协议,甲方将其论文(请填写文题)的相关版权转让给乙方。本协议自甲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自甲方签署之日起,乙方拥有该论文的专有版权,有权对甲方的论文进行审稿,编辑,修改等必要处理。该论文经送审和修改后,如被乙方接受则安排在《中国有色金属学报》上发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该论文如不被乙方接受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该论文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该论文是其全部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成果,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抄袭问题;该论文属首次投稿,没有一稿两投,未经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语种向其他刊物投稿;该论文中的相关内容不曾以各种语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如在有关学术会议上宣读,公布或入选会议文摘集,则必须向乙方说明;作者之间无署名及排序纠纷。
第四条甲方按乙方的《投稿须知》和相关修改意见对稿件进行补充和修改,以满足乙方对该论文的发表所提出的合理要求;该论文发表前,若有作者的姓名,数量和排序的变更,则由甲方指定的通讯作者出具亲笔签名的说明变更情况的信件,乙方根据该信件内容进行变更处理。该论文发表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变更其作者的姓名,数量和排序。
第五条该论文发表后,乙方有权将该论文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资讯网等媒体上长期发布;甲方同意该论文发表后被美国《工程索引》(eicompendex),英国《科学文摘》(inspec),美国《化学文摘》(ca),美国《金属文摘》(metadex),俄罗斯《文摘杂志》(sias),日本《科学技术文献速报》(jst),美国《工程材料文摘》(engmaterialsabs),美国《铝工业文摘》(aluminumindustryabs),《中国学术期刊文摘》,《中国物理文摘》,《中国冶金文摘》,《中国化工文摘》,《中国地质文摘》,《有色金属文摘》,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有色金属文献数据库,中国材料科技信息网等国内外相关文摘与检索系统收录。
第六条该论文发表后,其稿酬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给付甲方指定的通讯作者,以后不再支付其他报酬。若该论文发表后的90天内,甲方指定的通讯作者收不到稿酬汇款,请主动与乙方联系。
第七条该论文发表后,甲方享有非专有版权,可在本单位或本人著作集中汇编出版以及用于宣讲和交流,但应注明发表于《中国有色金属学报》的年月,卷期和页码。如有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复制,翻译出版等商业活动,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该论文及相关科研项目获得奖励或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时,甲方应主动向乙方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第八条该论文发表后,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甲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行为,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公开谴责,撤消论文和经济索赔。
第九条甲方指定的通讯作者签名后复印留存一份,原件寄回编辑部,效力相同。
甲方通讯作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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