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使 用 说 明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内
容。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具有约束效力,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 行。
二、劳动合同应当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委 托代理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本人签字或 盖章。
三、甲方应将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 项等,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四、甲方招用乙方,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有 效证件,不得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财 物。
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
六、劳动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一经 签订,不得擅自涂改。
七、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不得代 为保管乙方劳动合同。
八、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为乙方出具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七日内到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二〇xx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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