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幼儿家长:
您好!幼儿的交通安全离不开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和影响。家长是幼儿的监护人,是幼儿成长的第一位教师,更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为此,我们非常希望能得到您的配合,并履行以下责任:
一、请严格遵守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的法律规定,达到驾驶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幼儿,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载人,不并行,在骑行过程中严禁打逗。
二、请教育孩子不乘坐报废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辆。
三、请教育孩子步行时穿越公路不着急,不打闹嬉笑,要一让二看三通过。在通过十字路口时,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急着过,而是要确信无危险时才通过。
四、请接送幼儿的家长要注意行车安全,特别是上、放学到园接幼儿要注意校门口行车安全。任何车辆不许进入校园。
五、请教育孩子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我们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但万一不幸遇到交通事故,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处理。要及时打110报警电话争取尽快救治。
六、密切与学校、老师联系,如果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加强管教。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也是全社会的财富。为了每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戮力同心,群策群力,通过家庭、学校和警方的密切配合,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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