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使仓库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做到数据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个仓库物料的收发、贮存、搬运、包装和管理。
三、职责
1、仓库组长:
(1)在生产部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各个仓库的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物资需求。
(2)制订仓库管理制度及人员分工。
(3)合理协调仓库收发货,确保帐、卡、物一致。
(4)监督各仓管员做好仓库的“6S”及防尘、防锈、防盗工作,物资定置管理工作。
(5)负责各仓库报表的审核并按时上报生产部主管。
(6)安排各仓库每月月底盘点,每月自盘一次,每季度专人普查一次,每季上报盘点报告。
2、仓管员:
(1)负责各类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出、入库管理。
(2)熟悉所保管的各种物资的特点、性能和保护、保管方法。
(3)执行仓管制度,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台账清楚、准确,账、物、卡相符。
(4)做好库存物资的防火、防锈、防蚀、防水工作,按规定进行易燃、易爆、易蚀和有毒物品的领发。
(5)库存物资定期盘存、上报,做到同类物资先进先出。
(6)协助仓库物品的搬运、卸货工作。
四、仓库定置管理规定
1.仓库设置:根据我公司的生产需要及厂房条件,设置五金仓库、包装仓库、塑料原料仓库、塑料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净水器仓库,由生产部直接管理。
(1)五金仓库:储存从外部购买或委外加工的五金冲压件、电子电气件、标准件、紧固件、辅助材料、零星物料、机器配件、工具。
(2)包装仓库:储存各种产品的印刷包装件、外购塑料件、外购橡胶件、装配车间的半成品。
(3)塑料原料仓库:储存所有塑料原料及色粉、色母等,包括PVC(聚氯乙烯)、PE(聚乙烯)、PP(聚丙烯)、PS(聚苯乙烯)、PC(聚碳酸酯)、POM(聚甲醛)、PA(尼龙)、ABS、PBT、AS等。
(4)塑料半成品仓库:储存所有公司自己开模(包括客供模具),注塑车间自己生产或委托外面工厂加工生产的塑料件。
(5)成品仓库:储存已经全部加工完成等待出货的产品。
(6)净水器仓库:储存所有净水器成品、专用物料及其配件。
2.料位设定
(1)仓库区域划分以方便物料进出为原则,并将划分区域的仓库定置图绘出,悬挂于仓库醒目位置。
(2)物料定位应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3.存储方式
(1)立体堆放,尽量利用空间。
(2)按物料体积大小及重量分别存放在货架上或周转箱中。
4.物料标示
(1)建立物料位置标识牌,在标识牌上写清楚位置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等。
(2)建立物料台帐,明确标示出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出库日期等。
(3)物料进、出之后,其标示的数量、日期等内容应及时变更。
(4)应保证不同批次的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5)应用颜色管理或区域来区分不同性质的物料,如绿色区(或绿色箱子)存放合格品,黄色区(或黄色箱子)存放待检暂存品,红色区(或红色箱子)存放不合格品,配料区存放按单配好即将投放生产的物料
五、实施
1.搬运
(1)成品进仓搬运中要根据产品标识,按订单、按品种进行单独存放,堆放时各天、各班组生产的产品有明显的位置、空间区别,以便追溯。
(2)搬运时要用专用的搬运车辆搬运,要轻拿轻放,禁止野蛮操作。
(3)搬运中要严防对产品型号及级别的混装和丢失,做好防水防潮工作,雨天应用防雨蓬布或塑料布遮盖,以免产品受潮,影响使用寿命。
2.入库
(1)外购外协件入库
①暂收作业:
a.供应商交货时凭《送货单》向仓管人员申请办理入库手续,必要时需提供《产品购销合同》。
b.仓管人员将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与本公司《产品购销合同》(或采购明细表)进行核对,确认供应商所送物料的规格型号、名称、数量等是否与《产品购销合同》相符,是否有超交现象。
c.超交的物料以退回为原则,但可以考虑让供应商寄存于我公司仓库,而不作进料验收处理。
d.仓管人员在核对所交物料时,如发现规格型号不符,数量不符,或混有其他物料,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要求供应商的送货人员立即修改《送货单》,或予以拒收并报采购员处理。
e.仓管人员核对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并通知进料检验人员(IQC)进行质量验收。
②验收检查:
对仓管人员清点、核对无误的来料,IQC接到通知后,依据《外购外协件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来料检验管理办法》实施检验,填写《进料检验记录》,并对来料做好质量标识。进料检验结果有两种,即合格(或允收)和不合格(包含挑选使用、加工后使用、特采使用、退货)。
判定合格时,由进料检验人员(IQC)在《送货单》上盖“合格”印章并签名,并反馈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判定不合格时,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同时在《进料检验记录》上注明不合格项目、数据等,并上报技术品质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不合格评审,不合格评审的结果有四种:挑选使用、加工后使用、特采使用、退货。
a.最终评审结论为“挑选使用”或“加工后使用”时:
由采购员联系供应商(或装配车间)安排人员挑选或加工,处理完毕经进料检验人员(IQC)复检合格后方可入库和投入生产,对于挑选或加工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b.最终评审结论为“特采处理”时:
特采的物料数量由技术品质部主管确认,并提出必要的处理方式,如需对供应商进行处罚的,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c.最终评审结论为“退货(拒收)”时:
采购人员及时联络厂商办理退货手续,仓管人员与厂商对清物料数量、品名一致时,进行物料交接,并做好相应的登记。仓管人员按照公司物品出厂管理规定,协助厂商办理退货物料出厂手续。
③入库作业:清点核对无误、检验合格的来料方可安排入库,将《送货单》中的一联交供应商,另一联交仓管人员作为开具《入库单》的依据,仓管员根据《送货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将实物点检入库,并根据点检结果如实填制《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交货人须就货物与《入库单》的项目与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做到货、单相符。同时仓管人员在《物料管理明细表》上注明来料日期、规格型号、实收数量、结余数量等,并将《产品购销合同》、《送货单》、《入库单》整理齐全,核对无误后交采购员,由采购员整理汇总后交财务部做帐及安排付款。
(2)成品入库
a.成品必须经过专职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b.成品进仓前仓管员应清理场地,做好接收贮存准备工作。
c.凭装配车间的《入库单》验收进仓,核实入库产品名称、型号、级别及数量。
d.全都核实无误后仓管员在《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并将《入库单》作入库凭证交财务部做帐,同时在《物料管理明细表》上注明入库日期、规格型号、实收数量、库存数量等。
(3)工装夹具、工具、机器配件、计量器具、零星物料入库
a.新购买的工装夹具、工具、机器配件、计量器具、零星物料等,仓库管理员仔细对照《零星物品请购单》、《送货单》进行物料清点,确认所送物料的规格型号、名称、数量等是否与《送货单》相符,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安排入库,在相应的物料台帐上做好登记。
b.对生产车间暂时不使用的工装夹具及机器配件等,由仓库管理员登记后归类存放,需要时凭《领料单》从仓库领出。
(4)委外加工品入库规定
参照“外购外协件入库”规定办理,需登记每一委外订单的入库数,包括我公司随同产品一起提供的周转箱的数量,以核对厂商从本公司领用的物料是否有缺少现象,如有于厂商结帐时进行相应的扣减。
(5)自制塑件半成品入库
注塑车间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并签字(或盖合格印章)后,方可入库。入库时由仓管员对入库产品进行入库清点,将操作工姓名、产品型号名称、数量等准确填写在《入库单》上,《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一联操作工留存、一联交财务部核算工资,同时在《物料管理明细表》上注明入库日期、规格型号、实收数量、库存数量等。
3.贮存保管
(1)仓库必须建立外购外协件、成品、半成品、工具等管理台帐(明细表),做到及时记帐、帐面清楚,帐、物、卡一致,定期核对账、卡、物,发现问题及时查对,凭证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账目不准随意涂改,改正必须盖章或签字。
(2)原辅材料、成品应根据其品种标识,做到分类贮存,标识向外,堆放平稳、库容整齐;物料堆放尽量做到过目点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整齐易取。
(3)所有原材料及成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经抽样复检被确认为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出库。
(4)对长期积压的成品,要经常检查是否超过防锈期,有无锈蚀现象,一经发现,要及时清洗、除油并再次进行油封,以保证产品的防锈质量。
(5)经常检查,掌握记录在库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库存情况,以及零星物料、常用生产辅助材料、工具的管理状态,及时汇报采购员、副总经理以便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
(6)成品库保管员有权不收无计划、超计划和不合格产品入库,特殊情况凭副总经理指令办理入库手续。
(7)上班后及下班前认真检查,了解仓库门道、窗户及其它设施的异常情况,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8)做好仓库内的防潮、防火、防盗工作,仓库管理员要做好工装夹具及机器配件的防锈工作,经常用机油擦拭工装夹具及机器配件,以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
(9)物料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仓管员应如实上报,由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帐目或处理物料。
(10)物料储存要考虑其特性,注意温度、湿度、通风、照明、防水等条件,保证物料安全和不变质。
(11)仓库面对生产车间发放物资,是供应服务重点,要坚守岗位,改善态度,为生产做好服务。
(12)仓库应防卫严密,慎防盗窃,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严禁随意进入库内。
4.领发料管理规定:
(1)领料规定:各车间、部室人员领用物料时,依据订单核定的数量,开具《领料单》,《领料单》上应填写领用物料的订单号、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及领用数量,并有负责人签名。大批量的按单领料可凭《配料单》发料。
(2)发料规定: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仓管人员接到领料单位的《领料单》时,仔细核对手续是否齐全,与订单上的订单号、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相符,一切出库物资发放必须由库管员验证领料单据是否合法、有效,签字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应拒绝发料。符合时当面清点交付物料,《领料单》一式三联,除《领料单》第一联退领料单位外,其中一联自存并登记入帐,另一联交财务部。
(3)成品出库:成品根据销售部开具的《发运单》发货,经复核无误后予以出库,成品出库必须做到规格、数量准确无误、包装无损,标志清晰。成品出库时由仓管员填写《出库单》,一式三联,除《出库单》第一联仓库自存并登记入帐外,其中一联交收货人(可由销售部代收),另一联交财务部。
5.退补料管理规定
(1)退料规定:
a.余料退库: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写《退料单》,在对应的栏目中详细填写品名、规格、数量及退料原因等。
b.质量不良退库:如果是因为质量方面引起的退料,必须经过车间检验员检验,并注明原因(制程损坏、来料本身不良等)后方可退料。
(2)补料规定:车间损耗超标或制程异常,导致物料数量不够需要补料时,需由车间主任填写《补料单》,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补料原因等,经过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补料。如果是因为物料本身不良需要补料时,可凭不良物料以次换新,按调换处理,仓管员做好相应的登记。
6.呆滞物料处理规定:
对于呆滞物料,由副总经理组织仓库、生产、采购、品质等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做出处理,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将呆滞物料再加工后予以利用。
(2)将呆滞物料代用于类似物料,以不影响功能、安全、及外观为原则。
(3)将呆滞物料退还供应厂商。
(4)将呆滞物料转售给其他使用厂商。
(5)将呆滞物料售与中间商,如废品回收站。
(6)暂缓处理,继续呆滞,等待时机。
(7)将呆滞物料报废处理。
7.仓库盘点管理规定:
(1)实行缺料盘点法,当某一物料的存量低于一定数量时,(如体积大的物料低于100个,体积小的物料低于400个时),仓管员应及时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2)实行循环盘点法,每月底由仓管员对库存物料逐一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3)实行定期盘点法,每年一次,在年底进行,盘点完毕后在《物料管理明细表》(台帐)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注明“年底盘点”,经过仓库组长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和副总经理。
8.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1)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物料堆放不得影响照明,不得妨碍机械设备的操作,不得妨碍通道与出入口,不得妨碍消防器具的紧急使用,不得堵塞电气开关及急救设备。
(3)物料储存重量不得超过货架的安全负荷量。
(4)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隔离存放。
六、相关记录表格
《物料管理明细表》(台帐)
《领料单》
《补料单》
《退料单》
《入库单》
《出库单》
《配料单》
《采购明细表》
《产品购销合同》
《零星物品请购单》
《合理库存一览表》
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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