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建筑经济法规、规定、定额、标准和费率;
第二条:熟悉施工图纸(包括其说明及有关标准图集),参加图纸会审,参与投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熟悉现场,对工程合同和协议有一定程度的理解。
第三条:编制预算前必须获取技术部门的施工方案等资料,便于正确编制预算。
第四条:参与各类合同的洽谈,掌握资料作出单价分析,供项目部门参考。
第五条:及时掌握有关的经济政策、法规的变化,如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的调整,及时分析提供调整后的数据。
第六条:正确及时编制好施工图(施工)预算,正确计算工程量及套用定额,做好工料分析,并及时做好预算主要实物量对比工作。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技术变更和签证单、现场工程施工方法更改材料价差资料,并依次进行登记编号,及时做好增减帐及调整方案,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第八条:协助项目部门做好各类经济预测工作,提供有关测算资料。
第九条:正确及时编制竣工决算,随时掌握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做到心中有数。
第十条:经常性地结合实际开展定额分析活动,对各种资源消耗超过定额取定标准的,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第十一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