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果发现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
应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然后将剩余财产在法人出资人之间按出资比例分配。
一、公司如何清算资产?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注销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司注销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的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在清算进行以后,才可以进行注销。
三、当企业破产清算时应该按照什么顺序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