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限制该股东权利。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之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一、股东出资不足债权人可以起诉哪些人
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时,可要求下列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可起诉下列人员: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人员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股权转让上调当天的股价吗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股权转让价格是否按当日股价,法律并没有限制性规定,实务中,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1、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2、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3、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因此,股权转让不一定按当日股价计算,但如果双方当事人愿意按照当日股价计算,法律对此并无限制,属于有效的。另外,对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有权要求其限期补足出资,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股东股权转让时,公司及其他股东还有权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用于补足出资,若其不补足出资,后期公司依然对其享有追索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