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会决议不一定是全部有效的,如果出现违法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 通知 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