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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指什么?

2023-09-24 来源:锐游网

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是民事诉讼中普遍适用的代理制度。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由委托人自行决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担任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侨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代理人取得诉讼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因此,授权委托书必须证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在授权范围内,委托代理人所为的诉讼行为,视为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超越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所为的诉讼行为,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否则,对被代理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委托代理人如果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等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行为,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此外,委托代理人有权依法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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