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加大新农保工作推进力度,全面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和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5月底,完成18.40万农村适龄居民续保工作,续保率98%以上;完成农村适龄居民扩面工作,新增参保20953人;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28日—3月7日)。各乡镇认真组织乡镇、村(居)、组干部对辖区内农村适龄居民、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参加新农保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填写《区—乡镇农村老年居民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区—乡镇农村适龄居民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于3月8前由乡镇人社所汇总统一上报纸质及电子文档交区农保经办机构。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8日—3月15日)。各乡镇作为新农保工作责任主体,要通过广播、散发宣传单、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宣传新农保政策。重点是宣传动员已参保的农村适龄居民及时到乡镇民丰银行网点续缴养老保险费。对有参保要求的`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业务培训阶段(3月16日——3月20日)。为规范新农保工作,区农保经办机构和乡镇人社所要做好乡镇和村(居)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
1、培训对象。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村(居)负责参保登记、信息和数据录入人员。
2、培训内容。新农保政策、参保登记要求、业务流程、信息和数据录入软件应用等。
3、培训方式。区人社部门负责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培训;乡镇各自组织辖区工作人员集中培训。
4、培训时间。3月16日,由农保经办机构组织对乡镇人社所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3人。
(四)参保续保阶段(3月20日——5月31日)。
1、3月28日前完成已参保农村居民银行存折打制、发放工作。
2、各乡镇有组织地动员已参保农村居民到民丰银行网点续缴养老保险费。
3、为新参保农村居民办理参保手续。
(五)绩效考核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3月20日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组织成立、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2、从3月20日开始,对各乡镇参保、续保缴费人数每周通报一次。
3、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奖惩。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农保工作重点是18.40万农村适龄居民续保缴费。为此各乡镇要成立工作组织,建立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包村干部负主责、村(居)专人承办的续保缴费工作和责任体系。
2、严肃工作纪律。在推进新农保工作中,各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因组织不力、要求不严、工作不规范影响新农保正常开展,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成立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为确保新农保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公平考核,成立新农保工作督查领导小组。采取“天天有进度通报、周周有督查通报、月月有总结汇报”等形式,把督查考核贯穿于工作开展的全过程,6月10日前将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