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下房屋买卖无效:
1、房屋买卖主体不适格的;
2、买卖行为意思表示虚假的;
3、买卖行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买卖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买卖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
我国的民法典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要想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满足以下的3个规定: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能够真实表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3、合同条款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二、无效合同的认定依据
无效合同的认定依据如下:
1、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则合同无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条件如下: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4、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