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刑事处罚执行方式是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其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
一、最新管制的意思是什么
管制的意思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生产;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迁居或者外出必须报告并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予关押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剥夺自由的刑罚,但又需要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给予一定惩罚的,可以判处管制;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限制其一定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既可以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也可以不脱离自己的劳动岗位或工作单位,除了必须遵守某些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在行动上仍然是自由的。
二、被判刑三年是否可以申请缓刑
被判刑三年可以申请缓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
判缓刑的程序如下:
1、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2、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对该犯罪分子新犯的罪或者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重新决定对其执行的刑罚。
三、缓刑期间可以去澳门吗?
可以。但前提是应当报经考察机关(以前是公安机关(派出所),现在是司法局(所))批准。缓刑是指按法律规定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定的考验期,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罪人接受考验的刑罚宣告制度。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才可以宣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