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了解除婚姻关系的财产物品处理而引起的双方法律行为。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仅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住房使用、财产分割问题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自领取《离婚证》的前后进行,公证时应携带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
一、夫妻之间的财产证明书有用吗
是有用的,婚内财产公证在双方离婚后,依然有效,不因双方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对婚内财产公证的,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内容的真实性的过程。对婚内财产公证,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公证过的婚内财产协议具有公证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证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所起的效用和约束力。公证作为一种证明制度,其证明结果的直接表现是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因此,公证的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公证书是公证效力的物质载体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具有普遍的证明效力。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或协议签订地管辖,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已婚人士仍须提交结婚证;当事人书写协议草案有困难的,公证人可以代为书写;有关财产的证明;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二、离婚协议双方签订时仅成立,未生效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在双方均签字后成立。但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的,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相关约定均不生效。
离婚协议被认定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此时所附的条件就是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只有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拘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