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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罚规定

2023-10-07 来源:锐游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判刑规则:触犯本罪,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销售额20-50万元,判2-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额50-200万元,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额200万元以上,判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判刑规则:

1、触犯本罪的,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销售额为20-50万元的,判2-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销售额为50-200万元的,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销售额为200万元以上的,判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拓展延伸

伪劣产品刑责与打击措施

伪劣产品刑责与打击措施是针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措施。根据我国刑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属于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刑责方面,生产伪劣产品的犯罪分子可能面临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针对这一问题,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打击措施,包括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建立举报机制等。此外,还加强了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和产品认证,提高了对伪劣产品的检测手段和技术,以确保市场上的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权益。通过这些刑责和打击措施的实施,我们致力于打击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通过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判刑规则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打击措施,我国在法律层面上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制裁和有效打击。根据销售额的不同,犯罪分子可能面临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并可能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同时,我国还加大了执法力度、加强了监管,建立了举报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通过这些努力,我们致力于打击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商品和服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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