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在上诉期间,二审人民法院未审理案件,不作出会判刑,并且一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未生效。
2、提出上诉后,人民法院会进行二审,二审结束后会作出宣判,二审判决的类型包括: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刑事上诉需要准备什么
对于刑事案件的上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首先是上诉状。
第二是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因为当事人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异议的,那么需要提交原来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发给的判决书裁定书。
第三,如果当事人是因为有了新的证据,或出现新情况而提起上诉的话,那么当事人还需要同时提交新证据,证据目录,证人名单,还有证据的复印件等等。
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以后,会进行审理。并根据当事人不同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如果确实是出现新证据证明原来的判决裁定,确实是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进行审判。或者是因为出现的新证据,导致原来定罪量刑的证据真实性得到怀疑,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没有办法,确认当事人确实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进行审判,如果原判决裁定,只是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改判。如果是因为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有循私枉法的行为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也要重新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