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2)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范文:
今收到乙方交来定金元整。双方协商约定于年月日以前办理租赁手续,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甲方违约应退还乙方定金,并罚违约金元整。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协议,甲方有权取消定金。本收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据
付款人(乙方):
收款人(甲方):
年月日生效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流程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四)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二、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