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