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没有工作,孩子抚养权判给谁?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收入、工作、住房等因素,并征询孩子的意见。长期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有加分条件。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取证双方基本条件、父母基本条件和孩子生活环境,并重视孩子的意见。女方没有工作不代表不能抚养孩子,如果能证明有抚养能力,法院可能判给女方抚养权。双方需搜集证据,争取在抚养权争夺中取得胜算。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要离婚,对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和孩子共同生活,因此在协商时无法达到一致的,只能由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实践中女方在家全职带孩子的情况很常见,那女方没工作离婚孩子判给谁?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女方没工作离婚孩子判给谁?
1、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审理抚养权案件,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
(1)两岁以下的会判给女方抚养。
(2)两到十周岁会综合考量父母的抚养能力,如:收入、工作、住房、受教育程度、子女与父母的感情等等。
(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征询孩子的意见。
父母一方或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是一个加分条件
3、如果女方能够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那么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女方抚养。
二、如何争取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需的。
4、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来讲,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并不是说女方只要没有工作,就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如果女方可以证明自己有条件抚养孩子,一般来说,两周以下的孩子都会由女方抚养,但两周以上的就需要双方各自搜集证据,以证明自己的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以争取在抚养权的争夺上有更多的胜算。
结语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常成争议焦点。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年龄和父母抚养能力等因素被综合考虑。女方没有工作不代表不能获得抚养权,如果能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法院会判给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关键在于取证双方基本条件、父母基本条件以及孩子的生活环境,同时孩子的意见也很重要。女方应提供证据,争取孩子抚养权,尤其是对于两周以上的孩子,有更多胜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