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争取子女抚养权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准备证据:
(一)从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提供有力与自己的证据,如:
1、收入、住房等经济条件;
2、受教育程度、性格修养等软实力方面;
3、一方是否具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是否在道德方面不适宜抚养子女;
4、一方的身体条件是否能够胜任子女抚养;
5、一方的工作性质、工作时间等是否具备抚养子女的时间等;
6、一方的父母是否可以帮助照顾子女,父母的资助是否更有利于子女成长。
(二)从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方面,以及孩子的现状方面考虑
1、自己的住房距离学校较近,学区较好;
2、如果孩子判给己方,孩子目前的生活、上学等现状不会改变;
3、8周岁子女的意见;
4、自己可以给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其他有利条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