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借款行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
企业之间借款的双方自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息即可,注意利息约定不能过高。
一、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不少债权人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被别有企图的债务人利用,以使自己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从而导致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具体来说,有以下情形: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等。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比如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向社会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等。
(4)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
(5)高利贷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二、借款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1、非法借贷活动;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间的贷款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合同;
6、违反真实意图的贷款关系;
7、高利贷利息。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无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