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区别:概念不同;设立程序不同;股份认购方式不同;其他区别。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一、如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成立大会;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三、发起设立公司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或“同时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公司的主要程序:
1、制定公司章程。
2、认足首期股份。
3、缴纳股款。
4、组建管理机关。
5、进行设立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