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执法机构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拍照或录像,但必须经过嫌疑人同意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对于非法拍照或录像,嫌疑人可以要求停止并保存证据,也可以向有关机关投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拍照、录像,必须经过嫌疑人同意或者依据法律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时,经过审批可以采取拍照、录像等技术措施,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保安服务人员采取技术手段进行保安服务活动的,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因此,被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对于非法拍照或录像可以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