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索赔 关于农民工死亡赔偿律师解答: 1、“有第三者证明,但没去公证”:这是承揽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签字时起就产生了法律效力,是否有第三者证明、是否去做了公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如果有第三者证明、或者做了公证,证据效力更强一些。 2、“责任应如何划分各应赔偿多少”: (1)如果死者与包工头之间是雇佣关系:死者的损失全部由包工头承担(理由是:他是直接雇佣的雇主),但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的,你应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不是按份责任,不是你赔偿多少包工头赔偿多少的问题,如果包工头有能力赔偿,由他全部赔偿;如果包工头无力赔偿,由你全部赔偿。 但你赔偿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2)如果死者也包工头是劳动关系( 包工头是注册的私企,死者是长期在他手下工作、由包工头管理并发放工资):由包工头按工伤赔偿,如果包工头为死者买了工伤保险的,应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