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
1、税基式优惠。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法来实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常见的具体方式有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等;
2、税率式优惠。对某些情形制定低于正常水平的税率;
3、税额式优惠。在税基和税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直接降低应纳税额的优惠方式。税额式优惠的主要方式有规定减征比例、退税、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抵免。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形式包括:
1、税基式减免优惠政策,是指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进行的减免税优惠,即针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免;
2、税率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减免税;
3、税额减免是指直接通过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降低企业的税负;
4、复合式减免是指以上3种减免政策2种(含)以上混合而出台的减免税政策。
综上所述,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