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挂钩。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0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
一、宁夏养老金上调方案
调整方案
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仍然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种方式来进行的。
1,定额调整
2021年宁夏养老金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仍然是按照同缴费年限挂钩、养老金水平挂钩的两种方式。
与缴费年限挂钩,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含15年)的,每月统一增加30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从第十六年以后,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1元。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与本人的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目前的养老金水平,每月增加1%,增加不满20块钱的,统一增加20元。
3,倾斜调整
倾斜调整主要是往高龄老人,边远地区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这三方面退休人群倾斜。
高龄老人倾斜,调整年龄最低仍然是70周岁,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多涨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多增1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多涨20元。
往边远艰苦地区倾斜,对艰苦边远一类区的多涨20元,对艰苦边远三类区的多增25元。
企业军转干部低于4407元的调整到4407元。
二、湖南省养老金调整
调整如下:
1、定额调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1、6%增加。
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3、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