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尘肺病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需根据其X线诊断尘肺期别、肺功能损伤程度和呼吸困难程度进行鉴定。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引起尘肺病的生产性粉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无机矿物性粉尘,包括石英粉尘、煤尘、石棉、水泥、电焊烟尘、滑石、云母、铸造粉尘等,还有一类是有机粉尘。这些粉尘都能引起尘肺病。
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第一级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第二级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中度低氧血症;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第三级尘肺Ⅲ期;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尘肺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第四级尘肺Ⅱ期;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尘肺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第五级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轻度低氧血症。
第七级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