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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也没做约定怎么办

2023-10-01 来源:锐游网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也没做约定怎么办

法律分析:

签订买卖合同时买家没注意,对产品质量标准未做约定,导致收到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将会侵害买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因为合同中未明确产品质量标准,所以,买家得先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实践中,如果买卖双方未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协商不下的可按照以下的规则确定产品的质量:1、产品质量标准不明确,如果国家规定了标准,或是行业内有标准的,那么就可以直接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对于这点,具体而言可以再找交易的商品的质量标准规定,比如食品交易可以直接找食品质量标准。2、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话,买家可以按照该商品的同类产品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所以,在未对交易的产品质量做明确的约定的话,卖家需按照以上的质量标准交付,而买家发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即属于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主张对方违约。买家主张质量不合格的,需在异议期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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