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一般不需要户口本,但需要结婚证。当事人起诉离婚的,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以下材料:离婚起诉状以及副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能证明被告与被告之间合法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夫妻关系破裂与否的相关证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