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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学生打架报警必须处理吗

2024-02-17 来源:锐游网

初三学生打架报警不一定会处理。

初中生打架,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处理。如果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般来说,如果构成轻微伤的,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1.具有一般情节的打架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具有情节较轻的打架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公安机关调解并达成调解的,可以不予治安处罚。其中,“情节较轻”主要包括:

(1)被侵害方有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2)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3)已满14周岁未成年在校学生初次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悔过态度较好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4)因民间纠纷引发且行为人主动赔偿合理费用,伤害后果较轻的。

3.具有严重情节的打架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岁的未成年、60岁以上的老人。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初三学生打架报警是否处理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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