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请求权人应为占有人,非占有人即使对占有物享有合法的权源,也不能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第二、须有占有物被侵夺。侵夺,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排除占有人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
第三、相对人应为侵夺人。
第四、占有物仍然存在并可返还,方可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一、遗失物和遗忘物的区别有什么
遗失物和遗忘物的区别如下:
1、从占有人失去占有物时的心理状态来看,占有人失去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一般很难准确回忆或说明丢失的具体位置;遗忘物的占有者有意识地将物体放置在某个地方,事后可以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体留下的具体地点或地点;
2、从拾得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来看,拾得人往往对所拾得人是遗忘物还是遗失物有直观的判断。侵占遗失物和侵占遗忘物有很大的法律责任。一个只是作为民事纠纷调解,一个是国家刑罚;
3、从占有变动模式来看,遗失物是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是占有-占有模式;
4、从法律效力上看,遗失物的拾取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遗忘物的拾取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
二、继承恢复请求权的内容及其本质
继承恢复请求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请求确认继承人的合法继承资格。二是请求返还继承人应得的遗产。即继承人通过采用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诉讼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继承权。其中,确认之诉是前提,只有确认权利请求人确实享有继承权且处于优先继承顺序,才能请求法律保护,给付之诉是使继承人的财产利益得到实现的最终手段,通过这一手段,使遗产占有人返还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从而保护了继承人对遗产的合法要求。请求确认继承人资格和请求遗产占有人返还遗产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两项内容。
(一)继承恢复请求权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
继承恢复请求权不是基于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而对遗产占有人提出的物上请求权,它是基于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由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独立的请求权。只要请求权人享有合法的继承权,就可以对遗产占有人提起继承恢复请求权之诉。
(二)继承恢复请求权是遗产恢复请求权,而非继承权或继承地位恢复请求权。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确认了继承人的继承地位和享有的继承权,要求非法占有遗产的遗产占有人返还遗产的权利。它与继承权的关系类似于所有权恢复请求权与所有权的关系。所有权恢复请求权是请求人的所有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对侵害人提出的所有权诉权,继承恢复请求权是请求人的继承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对侵害人(遗产占有人)提出的继承诉权。
(三)继承恢复请求权是给付财产的权利。
它是继承人要求遗产占有人返还占有的遗产,从而实现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权利的一种法律手段。
(四)继承恢复请求权与其他诉权的关系。
1.继承恢复请求权与确认之诉。当遗产占有人否认继承人的继承权时,继承人有两种诉权并存,一是确认之诉。二是给付之诉。此时,应首先进行确认之诉,如确定了继承人的合法继承资格。即产生了遗产占有人返还财产的结果,如不能确定继承人的合法继承资格,则不能发生给付之诉,即确认之诉是给付之诉的前提和基础。
2.继承恢复请求权与给付之诉。发生给付之诉的原因有二:一是继承诉权,二是物上返还请求权。当遗产占有人对继承人的继承地位没有异议,但主张自己对诉讼标的-财产有合法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留置权等等,这时继承诉权不成立,不发生给付之诉,而只能行使个别诉权,如所有物返还之诉等。
3.继承恢复请求权与不当得到返还请求权。继承恢复是要回复到继承权未被侵害时的权利状况。表见继承人,即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误认为无继承权人有继承权而向其交付遗产之人,所占有的一切遗产均应返还,返还财产时可按我国民法上的不当得利的原则,分别善意与恶意以定其范围,遗产所生孽息亦应同时返还。
三、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1、物权是绝对权,即以一般不特定人为义务人,而要求其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权利系私法的中心概念,且为多样性法律生活的最终抽象。权利乃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之力。物权乃直接支配其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之具有排他性的权利。
任何权利,无论是物权还是请求权,为发挥其功能或恢复不受侵害的圆满状态,都必须借助于请求权的行使。债权请求权原则上于债权成立时,当然随之存在。物权请求权则多于受到第三人侵害时,适告发生。一旦发生,物权从绝对权变成了相对权,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确定。
2、物权请求权的功能或者趣旨能够通过债权请求权的保护方式得以实现。如所有权返还之诉,能够使物权恢复到原有状态。
3、
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不动产以占有为其公示方式,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减少交易的成本,加快商品的流转,法律的意旨在于用弥补处分权能欠缺的方式来实现上述目的。假如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始终让物权处于不稳定状态,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和所有权返还请求权必然相互冲突,必然会造成法律价值理念的冲突。
不动产以登记作为其公示方式,权属状态比较明确。如当事人未约定典期的,出典人得随时返还典价回赎典物,但出典后经过20年不回赎,典权人即取得所有权。间接承认了不动产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