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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钓违法吗怎么处理

2023-11-21 来源:锐游网

法律分析:

国家重点保护生物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进行捕杀和贩卖的,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法规。

法律依据: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 》 第三条 保障措施

(一)统筹协调推进,强化资金保障。长江流域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渔业资源状况、禁捕水域面积、珍稀濒危物种保护需求、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等因素,制定渔政执法装备设施建设方案,并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和预算管理。有关地方可统筹使用禁捕工作中央财政过渡期补助资金,加快解决当前执法能力欠缺的突出问题。

(二)优化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长江流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本地区渔政执法力量规模、设施布局、装备配置等,周密部署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执法任务,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与保护区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执法监管职责划分和落实机制,确保执法监管到位。

(三)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强化提升。有条件的地区应当根据长江禁捕工作推进情况,率先试点、大胆探索不同类型的渔政执法管理新机制,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行政区域渔政执法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及时总结借鉴相关经验做法,不断改进提升执法管理水平。

(四)动员社会参与,加强公众引导。要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参与,提高公众对各类破坏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行为的辨识能力和抵制意识。引导公益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探索建立有奖举报等管理制度,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督、抵制和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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